村里开起“议事会”:“村BA”火了,下一步咋干?******
新时代新征程新伟业|村里开起“议事会”:“村BA”火了,下一步咋干?
新华社贵阳11月25日电题:村里开起“议事会”:“村BA”火了,下一步咋干?
新华社记者蒋成
“希望‘村BA’能实实在在地带动村子发展”“能不能开好赛事,同时也做点青年培训”……初冬时节,天气转寒,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台江县台盘村村委会会议室里的讨论气氛却非常热烈。
11月16日一大早,台盘村迎来一批特殊的客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贵州省委宣讲团。上午10点,宣讲会准时开始,20多位村民代表和宣讲团成员面对面直接交流。
会议室外的村委会大院,围着一处宽阔的篮球场。“现场亲眼看过‘村BA’的球场,火热的篮球征战场面还历历在目啊。”贵州省委宣讲团成员、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谢念以此为话头开场。
台盘村是一个苗族村寨,全村272户1186人,92%是苗族。今年夏天,由当地村民举办的乡村篮球赛由于观众氛围异常火热,引起网络关注,被网友亲切地称为“村BA”。
“2020年,台盘村71户294人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如今,台盘村又迈出了乡村振兴的新步伐。我们今天就一起从党的二十大报告里找一找咱村未来发展的‘指南针’。”谢念结合入村所见,将报告中与台盘村息息相关的内容进行了逐条阐释,“‘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报告里这些重要部署,就是贵州省、台江县、台盘村发展的新思路、新契机!”
村民们听得聚精会神,而当宣讲团讲到“如何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台盘村”时,大家讨论的热情高涨。
今年38岁的村民岑江龙是台盘村篮球协会会长,也是乡村篮球赛的组织者之一。听了宣讲,岑江龙深有感触地说:“我们村有浓厚的体育文化,这些年一直举办乡村篮球赛,下一步咱们怎么能把体育做成突破口让村子富起来?”
针对这个问题,一同前来宣讲的台江县委书记陈震接过话茬。他说,近些年,台盘村依托乡土体育文化和少数民族文化,加强体育与旅游的融合发展,是一条很好的路子。现在台盘村的“村BA”就是一块好招牌,今后台盘村可以继续办好篮球赛事,发展休闲旅游,也可以探索青少年篮球研学、培训等,带动周边餐饮、住宿产业发展,让老百姓的腰包鼓起来。
感受到交流的坦诚氛围,60岁的村民李正奎也讲出自己的担忧和期盼。“村BA”火起来以后,游客一下子增加了,但村里还没有像样的民宿、宾馆,基础设施也不健全。李正奎说:“希望‘村BA’能实实在在地带动村子发展,把绿化、亮化搞一搞,开几家具有咱们苗族风情的民宿,让游客有个休息的地方。”
在篮球场附近开饭店的杨斌也有自己的盘算。今年七八月份举办“村BA”的那段时间,杨斌店里的生意非常好,但是比赛结束后就没了客人。“现在一年到头只能做两个月的热闹生意,比赛能不能长期办?这样我们开饭店也有固定客源。”杨斌说。
对村民提出的意见和想法,宣讲团成员和当地干部仔细记录,逐一进行解答。
“比赛火热起来以后,有很多问题应该提上日程。党的二十大提出,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县里给我们村定了发展的方向,就是全力打造以‘村BA’为核心的农文旅体融合示范区,让和美乡村的目标更加清晰。”台盘村驻村第一书记张德说。
对村民关心的普遍性问题,宣讲中也给予了回应。“比赛火爆也暴露出球场观众席、卫生间、停车场等不足的短板。咱台盘村先后召开4次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讨论。根据村民意见,篮球场基本保持原味呈现,只在安全性、舒适性上做了加法。”张德边说边打开手边的工作手册,把下一步争取申办贵州省乡村篮球赛决赛,以及村里将发展枇杷、金秋梨、黄牛等产业的计划等向村民代表和盘托出。
他认真细致的回答换来在场村民的频频点头和阵阵掌声。近两个小时的宣讲会在愉快的氛围中结束,一些村民不愿离去,继续与村干部畅谈着台盘村的未来。
临近中午,天气更晴,球场上洒满阳光。从村委会会议室望出去,刚改扩建完成的“村BA”篮球场面貌焕然一新,更衣室、卫生间、沐浴室、会客间一应俱全……这一切仿佛正在等待着一场规模更加盛大的赛事到来。(新华网)
强化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提出了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要求,并就强化审判职能,健全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提出具体措施,旨在回应中医药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需求,积极推动构建中医药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对于防病治病、维护人民健康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从以往司法实践来看,中医药知产案件总体数量偏少、司法解纷选择不足,案件类型集中、保护覆盖不全,审理周期较长、专业能力欠缺等问题较为突出。《意见》作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专门文件,既全面覆盖了中医药知识产权各领域和环节,又立足实践需要突出了重点和难点,正是为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解决以往司法层面对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不足的问题,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意见》出台后有望产生一系列综合效应:一是审判职能得到强化。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有赖于有力的司法支撑,《意见》的出台有助于各级法院优化审判资源,让法官在审理中医药领域原始创新、智能制造关键技术、重大科研项目相关案件时,实现“能判、愿判、敢判”,强化司法裁判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通过纠纷化解机制切实维护中医药创新主体合法权益。
二是提高行业创新的积极性,发挥专利制度共享共建的功能。通过确立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司法导向,加强中医药的专利保护,使中医药企业除了通过“商业秘密”保护外,多了一道“专利保护”的选择,这无疑为部分创新型中医药企业打了一剂“强心针”。同时,随着更多的技术被纳入专利制度框架下进行保护,整个中医药产业交流共进的格局将得到进一步打开,这有利于中医药产业的整体技术革新与进步。
三是有利于建设更高水平的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意见》从司法层面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既有利于企业之间建立尊重知识产权、有序竞争的秩序,又能够在全社会营造珍视、热爱和发展中医药的良好法治氛围,有利于形成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为更好地实现司法对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强有力保护,《意见》出台后,相关部门后续还需要做好相关配套和完善工作:首先,要明确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对象,平衡社会公众与中医药知识产权权利人之间的利益。中医药领域的典籍是公开的,这是属于公众的财富,而其中哪些技术具有独创性,是属于个人的,需要精准识别。可以说,区分“进入公共领域的中医药知识”和“值得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护的中医药技术”是必须先行明确的要点。在准确识别二者的基础上,司法才能既避免错误保护公共领域知识,也避免错过保护值得保护的技术,厘清中医药知识产权的权利边界。
其次,要注重司法的科学性、技术性。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同时,也需要注意到目前中医药专利领域创造性不足的事实。对司法部门而言,必要时可以通过专家论证等形式征求专业意见,以确保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再次,应当完善配套制度。中医药与其他工艺有区别,对中医药而言,国家应结合中医药领域的特点及特殊保护需求,完善针对祖传秘方等对象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如建立商标、中华老字号海外抢注预警制度、健全道地中药材地理标志保护制度、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制度,在现有的中医药品种保护制度下强调行政责任以外的民事救济途径,以及充分利用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等。
最后,解决当事人司法保护的积极性问题。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案件数量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当事人选择司法保护的意愿不强。主管部门可以考虑探索通过政策鼓励的方式,鼓励企业主动开展二次开发与上市后再评价工作,进行专利布局,实现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逐步产业化,真正让行业主体重视知识产权,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引导中医药市场良性运行的价值。
(作者:邓 勇,系北京中医药大学岐黄法商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